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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04-11阅读数:

基础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2016101号)、《太原理工大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业已成为高校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全院上下必须提高认识,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与思政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把握舆论宣传引导的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学院稳定。

一、责任主体

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坚持阵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学院党总支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学院各科室、各支部、各组织负责人是本科室、本支部、本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院网站、微信、微博、QQ群和APP移动客户端的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

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办主任、团委书记组成。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1、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加强全院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情况

1、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师生重要关切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3、及时在院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4、学院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管理

1)指导学生会、班级、团支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2)各组织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诽谤党的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人物的言论,不得传播西方价值观,不得发表违反党纪国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负面言论。

2、学院编印的各级各类非正式出版刊物、举办的各级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严把政治关

3、学院的各类社团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年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生社团必须配备指导老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4、对学院所属范围内的宣传栏、阅报栏、公告栏及其他公共场所悬挂和张贴的宣传品加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五)加强对各类网络媒体的管理

1、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

2、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对网络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妥善应对,分类处置,动态跟踪,分析研判,总结评估,有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思想疏导。

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4、网站和各类媒体信息内容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

5、及时排查网站和媒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认真整改。

(六)加强对各类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活动的管理

1、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2、加强有关项目和资助的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来学院开展活动、接受境外基金会资金资助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审批手续,接受学校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

(七)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能够有效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想,通过学院网站和媒体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

2、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对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我院重点人,认真落实有关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意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3、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及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

4、加强统战工作。

5、对选送国(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出国(境)前、返校后要主动向学院党总支报告,学院指定专人和他们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九)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1、建设一支以专职党政干部为骨干、教师和学生党员为主体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各科室、各支部、各组织确定1-2名宣传员,上报学院备案;学工办、团委组建一支高效精干的学生宣传队。学院加强宣传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2、严把政治关,选优配强各科室、各组织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

3、强化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加强舆情研判工作

1、院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进行一次舆情研判,党政办负责每季度向学校书面汇报一次意识形态情况。

2、各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的舆情监控;学工办、团委负责学生的舆情监控。注重收集信息,洞察苗头问题,常态情况每月一报,重大舆情第一时间上报。

3、加强重大事件、关键时间节点的舆情监控、处置和引导。

四、责任追究

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细则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基础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