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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院网络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1阅读数:

基础学院网络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基础学院网络平台(包括官方网站和各新媒体平台)是学院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和主要窗口,对于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提升学院影响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务、政务公开,有效地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础学院网络平台由基础学院主管、主办,并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

 长:张少临    

副组长:徐    张培智

 员:吕晓勇            

下设官网管理中心及新媒体平台中心。

1、官网管理中心

负责人:吕晓勇

管理员:白汇军

主要负责官网日常管理、技术维护及信息发布。

2、新媒体管理中心

负责人:梅  

管理员:冯晓琳

主要负责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技术维护及信息发布。

第二条 各科室负责人为新闻宣传直接责任人,统筹管理本科室承办的各项工作新闻稿撰写工作,对所提交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 各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1到4名信息员,负责撰写本办公室的新闻稿,并在党政办公室备案。

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积极宣传报道党建、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及各项工作成果,积极宣传师生员工优秀事迹;

(二)负责本科室的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报到党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科室应严格遵守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及规则,履行相关手续及职责。具体发布流程如下:

(一)学院官网发布流程及要求

1、必须填写《基础学院网页信息审批表》,审批表要求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写明拟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标明科室负责人意见并签字,送分管领导审核后,送至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cxyxinxi@126.com,内容应为Word文本格式。

2、各科室承办活动和组织会议的稿件,应由本科室的信息员撰稿,并按上述流程审批报送。

3、各科室应及时报送发布内容。学院网站发布的内容,要求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学院新闻》、《通知公告》、《通识教育》栏目发布消息,须有书记、院长签批。

4、和新闻事件有关的新闻人物,均体现真实姓名;需要链接的内容应提供准确的链接地址,并保证链接内容的真实、准确;各栏目发布的稿件均应配有图片,要求图片构图完整、画面清晰,以jpg等图片格式发送;包含附件的,附件内容请各部门自行核实。

5、针对寒暑假放假原因,网页更新在寒、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更新。

6、各科室要严格把关,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内容一律不准报送。

(二)学院新媒体发布流程及要求

1、管理员负责审核相关内容,并向负责人发送临时链接审阅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

2、和新闻事件有关的新闻人物,均体现真实姓名;链接的内容应保证真实、准确。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内容一律不准发送。

第五条 网络各平台栏目设置、增减,需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管理员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禁擅自发布不当信息。

第六条 本规定由基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基础学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基础学院网页信息批表

                                                               编号:

科  室


网页栏目


拟稿人


摄 影 人


题  目


内容:


科室

意见

发布信息内容是否涉密

是 □     否 □



签字:                       年    月    日

院领导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