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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22-2023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阅读数:

各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全院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院决定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旨在带动全院学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范围: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和自然班级。

条件:按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细则》执行。

三、评选类别和名额

类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名额:“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名额为书院学生总数的5%(凌霄书院10%);“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书院为单位推荐,评选名额为书院班级总数的50%,书院、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每个组织推荐一名;“先进班集体”以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名额为书院班级总数的20%(凌霄书院50%)。

四、日程安排

1.评选推荐阶段:5月8日—5月11日,申报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申报集体递交申报书(附件4)并另附照片,

2.书院审核阶段:5月12日—5月15日,各书院、各级学生组织安排辅导员组织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评议和推荐工作,并填写附件5《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院审核阶段:5月16日—5月19日,学院对各书院、各级学生组织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

4.学院公示阶段:5月20日—5月22日,学院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评奖评优专项工作组具体组织。

2.各书院负责领导、组织本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保证质量,严格按评选程序、条件进行,宁缺毋滥;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对因为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3.对有特殊贡献和典型事迹的集体或个人并建议学院表彰的,可递交专项报告,并附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予以表彰。

4.所有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班级由书院汇总提交,各级学生组织划归给指导教师所在书院汇总提交,2023年5月15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3115949727@qq.com。

5.学院评奖评优专项工作组对各书院、各学生组织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发现不合格的一律取消,不再安排补报。

六、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申请表双面打印,内容可打印,评审意见需手写,贴一寸红底照片;集体申报书2000字左右,活动照片另附,不要贴入文档,单独以“.jpg”格式放置,与申报书放置于同一文件夹;所有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准确。个人申报材料以“书院或组织名称-三好或优干-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命名,集体申报材料及照片以“书院-先进班集体-专业班级-辅导员姓名”命名。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兼报。

3.涉及转专业的在原专业班级参加评选。

4.评选提供的所有成绩截止日期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pdf

 附件2: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三好优干申请表.doc

 附件4:先进班集体申报书.docx

 附件5:评选结果汇总表-××书院.xlsx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