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25号)的有关规定,基础学院学生一年级有两次转专业机会。为做好2018年学生第一次转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志愿预填报
自1月18日起,学生登录教务处网页的教学管理系统(大类转专业管理)进行专业预填报,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自2月2日24时截止日期前,学生可以随时更改填报志愿。
2、成绩公布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一次转专业时平均学分绩点(GPA)在大类内排名前10%的学生具有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的资格。根据教务系统导出的期末考试成绩,基础学院公布平均学分绩点(GPA)在大类内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大类内排名前10%的学生依据个人排名情况和专业接收计划可在转专业系统(2月2日24时)截止日期前更改志愿。截止日期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基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将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4、确定初选名单
转专业工作组根据教务处审核名单、专业转入计划和学生填报志愿按照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确定初选名单。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接收人数时,方补充第二志愿学生。
5、教务处审核
转专业工作组汇总转专业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6、名单公示
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础学院教科办0351-3176975。
附件:
1.各专业接收人数计划.xls;
2.《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pdf
3.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docx;
4.转专业系统填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