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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学院2017级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阅读数:

为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25号)的有关规定,允许基础学院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大类内转专业。为做好转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见教务处网站《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学生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30%的(含30%)可申请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见附件。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718前,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学管理系统/大类转专业管理,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转专业志愿可以修改。

2、转出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7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3、转入学院拟录取

教务处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转专业计划中可接收的转入人数,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录取,学生申请转入的第一专业未录取时,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二次录取,于725前,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4、名单公示

7月底,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础学院教科办 电话3176975

附件:

转专业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