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2018]57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18级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大类内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基础学院学生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30%的(含30%)可申请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见附件。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7月9日前,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教学管理系统/大类转专业管理,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转专业志愿最多填报两个,可填同一专业,报名截止前可修改志愿,如学生取消转专业申请,请尽快与各学院教科办联系删除。
2、转出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7月10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3、转入学院拟录取
教务部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转专业计划中可接收的转入人数,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录取,学生申请转入的第一专业未录取时,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二次录取,于7月14日前,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4、名单公示
7月底,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 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由基础学院实施,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详询基础学院教科办,电话3176975。
附件:2018级本科生类内转专业计划汇总表.xls
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