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57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19级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跨大类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见教务部网站《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019级学生第一学期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含20%)可申请跨大类转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见附件一:2019级本科生跨类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1月15日前,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学籍异动/大类转专业申请,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
学生可以填写两个志愿,报名期间志愿可以修改,如提交转专业申请后放弃转专业,需尽快与学院教科办联系删除转专业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2、转出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3、转入学院拟录取
教务部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转专业计划中可接收的转入人数,按学生的GPA由高到低录取,学生申请转入的第一专业未录取时,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进行二次录取,于1月21日前,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4、名单公示
1月底,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由基础学院实施,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详询基础学院教科办,电话3176975。
2019级学生跨类转专业计划汇总表.xls
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