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作为太原理工大学实施专业大类培养的主要载体和进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基础学院在新学年实施了“书院制”育人模式,进行“通专融合”的大类培养,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知识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工作、公益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展现学院育人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基础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基础之星”系列荣誉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院2019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类型
(一)综合类
“基础之星”
(二)专项类
“学习之星”、“科创之星”、“服务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总计≥0 分。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综合测评德育成绩≥85分;
(四)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50%;
(五)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
(六)所在宿舍卫生评比中没有D类评价。
四、评选标准
(一)综合类评选标准及名额
“基础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获评专项类奖项;
2、推荐单位内,按照考核成绩C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3、推荐单位为大类分类,每大类推荐一人。
(二)专项类评选标准及名额
专项类评奖每人只能荣获其中一个类型。
1、“学习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GPA专业排名前三;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425分;
(3)按照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4)名额为推荐单位班级数的3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
2、“科创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按照综合测评中研究创新(A2)分值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2)研究创新(A2)分值大于等于82分;
(3)名额为推荐单位班级数的2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
3、“服务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按照综合测评中社会工作(A3)分值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2)社会工作(A3)分值大于等于85分;
(3)名额为班级数的3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
4、“公益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按照综合测评中公益服务(A4)分值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2)名额为班级数的2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
5、“文体之星”评选标准及名额
(1)按照综合测评中文体活动(A6)分值排序,高者优先获得。
(2)文体活动(A6)分值大于等于85分;
(3)名额为班级数的3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推荐一人。
五、评选程序
(一)递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入围学生向推荐单位递交材料。材料为个人事迹和微视频。
1、事迹材料要求:1500 字左右,标题宋体四号居中,正文宋体小四,双倍行距,正文末尾写明书院-专业班级-姓名,图文并茂附个人照片;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个人在一个学期的学生、工作、生活中的突出事例、成绩和经验。
2、微视频要求:
(1)综合类提交要求:学生提供个性化微视频,能生动直观全方位地展示基础学院优秀学子风采,时长5分钟,内容积极乐观,传播正能量,可以包含:自我介绍、个人爱好、学习经验分享交流、对书院、学院、学弟学妹想说的话,对学校“双一流”等各方面建设可以做的贡献等等,格式为mp4或者avi,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可配字幕和简单音乐等。
(2)专项类提交要求:学生提供个性化微视频,展示专项获奖事迹和个人风采,时长3分钟,内容积极乐观,传播正能量,可以包含:自我介绍、个人爱好、所获获奖的相关事迹、自己所获荣誉、个人对学院学校寄语等等,格式要求为mp4或avi两种,文件大小控制在150M以内,可配字幕和简单音乐等。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首先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排队推荐,确定推荐人员。
(三)汇总上报:推荐单位将确定人员的材料进行汇总,按照通知要求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推荐结果。
(四)学工办认定公示: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书院推荐情况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的结果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院批准:学院召开相关会议批准并形成表彰结果。
六、日程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12日—3月15日,各书院进行广泛宣传。
(二)筛选评定阶段:3月16日—3月18日,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筛选确定推荐人员。
(三)推荐上报阶段:3月19—3月20日,评定结果以书院为单位汇总并填写附件一《“基础之星系列”荣誉推荐汇总表》,并以书院为单位提交至邮箱506941605@qq.com。个人事迹材料、微视频递交时间为3月21日前,未递交的不予推荐。
(四)审核公示阶段:3月21日—3月24日,学院对各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总结表彰阶段:4月份,召开基础学院学风建设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七、注意事项
(一)“基础之星”系列荣誉奖无需个人申报,由推荐单位根据条件筛选推荐;
(二)评定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各书院具体组织。各书院要严肃认真,保证质量,严格按评定程序、条件进行,宁缺毋滥,当符合资格人数不够时,标准不突破,要求不降低;
(三)涉及转专业的在原专业班级进行评定;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对因为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一:基础之星系列荣誉推荐汇总表.xlsx
太原理工大学基础学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