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晋教财〔2020〕10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分为三等:一等4500元、二等3200元、三等2200元(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2020〕9号)要求,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及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的资助。
二、评选名额
1、2020年度学生工作部(处)下达给求实学院、宗复学院的全部资助名额为1325人,各书院评选名额预分配详见附件1;
2、我院1325个名额按照等级分:一等432人,二等472人,三等421人;
3、书院名额,根据各书院总人数占学院总人数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不超总名额的原则分解到各书院;班级名额,根据各班人数占各书院学生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不超总名额的原则分解到班级;
4、原则上受助名额在本班应用。本班没有符合资格的,由辅导员在所带班级中应用;辅导员所带班级仍有盈亏的,在专业各辅导员间中应用;专业各辅导员仍有盈亏的,在书院其他专业辅导员间中应用;书院各辅导员仍有盈亏的,在书院间各辅导员中应用。
三、申请条件
1、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在校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进行注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并按规定注册,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四、资助管理
1、本学期已经获评3300元及以上各类资助的非优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获评助学金;
2、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出现不按照规定缴纳学费、注册学籍;违反校规校纪、不服从管理;因病、因事休学;用助学金吸烟酗酒、挥霍、沉迷游戏、铺张浪费;消极颓废、经常旷课、不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之一者,停发、收回助学金或取消其受助资格(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中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制定。);
3、助学金受助学生在已获得助学金的学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确定休学,均需将休学期间所获助学金交回至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细则进行再分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和《太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制定。)
4、助学金受助学生在已获得助学金的学年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均需将所获助学金交回至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细则进行再分配。(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的第七条有关规定制定。)
五、材料认定
贫困材料的认定,由辅导员根据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盖章的材料或者发放的证书、登录的系统认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可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提供《求实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申请表》,并由监护人签字。
六、评审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见附件4)(A4纸打印手写一份),在申请中应写明申请的理由,个人在表现,申请的档次等;个人手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6;全国52个贫困县可参考附件7;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8),在录取通知书中有纸质版;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
2、确定申请人资格。辅导员依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将困难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排除,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排除,确定有资格的班级候选人名单,并向班级公开;
3、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对班级评议工作负责,评议小组成员由班级干部代表和班级群众代表组成,班级群众代表由辅导员按宿舍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6人,评议小组成员不能是助学金申请人,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当时确定,不能提前确定;
4、小组评议。在辅导员的组织下,评议小组成员要认真查阅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听取申请人的说明,结合申请人现实中的表现,讨论拟定推荐名单及等级,并在班级公开推荐情况;
5、书院审核。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班级评议小组的推荐名单、等级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缺失、等级评定依据不足、群众反映等问题的进行发回重评,问题严重的取消涉及个人的资格,在审核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并在书院公开推荐情况;
6、学院审核。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申请条件和评选要求,对各书院推荐的受资助学生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后,经学院专题会议审定,并在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7、网上录入。各辅导员组织拟推荐学生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录入和提交,并完成网上操作审核,可参考附件2;
8、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9、上报教育厅。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材料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10、金额发放。评选结束后进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七、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各辅导员先集中留存并建档备查,等待后续正式通知
(1)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意见,要求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
(2)《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要求班级评审小组组长(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5,一式1份)。
以下材料由各辅导员先集中留存并建档备查,等待后续正式通知:
(1)学生个人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附件4,一式1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8,一式1份)。
2、报送时间
各书院于11月30日上午9点,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求实学院、宗复学院资助中心11-105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告知,如有疑义,请联系学院资助中心杨老师0351-3176827。
八、时间要求
学生申请:10月20日-10月25日,各班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班级评议:10月26日-10月30日,各辅导员组织评议小组评议,将推荐名单上报书院资助专员;
书院审核:10月31日-11月27日,各书院审核、汇总,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
学院审定:11月28日-11月30日;
全院公示:公示时间11月30日-12月2日,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
整理上报:12月2日,完善各项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九、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严格按照学院下发评选条件和名额评审,要严格按评选条件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2、各班级在辅导员组织下成立评选机构,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精心安排,严把程序,切实保证评选的严肃认真,程序的严谨有效。
3、严格按照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选名单公开的“四公开”要求,保障广大同学申请权、投票权、知情权、反馈权。
4、辅导员召开专题会议,公开评选标准、名额、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辅导员要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将国家资助政策的用途、目的、意义传达到每一位同学,使广大同学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6、辅导员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资助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求实学院、宗复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各书院名额预分配表.xlsx
附件2: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原基础学院)国家助学金网上申请流程-学生版.pdf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docx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