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求实、宗复学院党总支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要求,按照中青发【2019】9号《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党组【2015】12 号《“推优”工作实施办法》、校团发[2020]10号《关于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求实、宗复学院团委团员推优实施办法》、《求实、宗复学院团委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院团委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实际情况,拟在2020级团员中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形成榜样示范效应,特开展本项工作。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
一、工作主体
河汾书院分团委
晋阳书院分团委
令德书院分团委
文瀛书院分团委
凌霄书院分团委
二、目标对象
求实、宗复学院全体团员
三、时间安排
2月2日前完成“推优”各环节工作;
2月3日-9日公示“推优”情况(五个工作日,节假日2月6日、7日为周末);
开学后填写、收集《团推优记事卡》(纸质版),团总支初审、书院分团委复审、院团委终审,校团委审批盖章。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且本次线上团课培训考试合格。“推优”结果两年内有效,可连续“推优”,要严格标准,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应避免出现“轮流坐庄”现象。每次“推优”均需按照工作流程做好记录并存档;
2、年满18周岁的学院在册团员;
3、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入党动机;
3、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团日活动;
具体条件如下:
4、工作表现突出,能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广泛而扎实的群众基础,认可度高;
6、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宿舍卫生等级原则上没有出现过D级,没有无故旷课旷操、不参加集体活动、生活奢华、赌博等不良习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推优”工作中可予优先考虑:
(1)在学习和工作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突出、道德高尚,在传递正能量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各级团学干部和优秀团员;
(2)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或科技类竞赛奖励者;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到社区(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表现突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团支部不予推荐:
(1)对于校、院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在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中态度消极、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或做出有损于学校、学院荣誉的不良行为者;
(2)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受到各类处分者;
(3)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积极不按时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任务,或虚报、瞒报个人身体状况,或浏览、散布各种负面疫情消息者。
(二)推荐名额:
拟推荐1300名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量增补)。
1、拟从每个工科试验班团支部推荐7名优秀团员(4个班28名优秀团员);
2、拟从每个平行班团支部推荐5名优秀团员(228个班1140名优秀团员);
3、拟从各团学组织推荐132名优秀团员。
(三)推荐流程: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团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关民主评议和“推优”工作教育。
1、会前准备,各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包括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评议小组,审核并推荐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院、书院各级团委书记学生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学生会主席组成评议小组,审核并推荐团学组织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信息反馈相应团支部委员会。
2、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优”候选人
(1)团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考察;
(2)在征求党支部、分团委、团总支意见,广泛听取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
(3)填写《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院团委审查后,确定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推优名额,进行差额选举。
3、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各支部可通过QQ群召开“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可邀请团总支书记、党支部党员参加“推优”大会。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1)主持人简要介绍候选人的考察情况(可用文字表述);
(2)候选人向大会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的情况(以上内容可用文字表述);
(3)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超过到会团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的,方可通过。
4、院团委审核、上报推荐材料
院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有关要求及各支部推优名单经集体研究筛选,确定“推优”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院团委确定“推优”对象后,由团支部负责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并由学院团委签署意见报校团委审批。
5、档案整理
经校团委审核,确定为推荐对象的,由学院团委汇总“推优”名单及考察材料向党支部推荐。推优大会会议记录需按照要求真实记录,并存入团支部档案。
五、“推优”注意事项:
1、团“推优”必须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推优人选必须经过所有团员投票产生,票高者当选,如有不按推优流程推出来的人选,取消其资格。如果“推优”出现票数相同者,团支书召开支部大会单独对票数相同者重新投票,如二次投票仍出现相同者,则由支部书记报上级团总支,团总支书记召开团总支委员会投票产生。以此类推,逐级上报,最终投出优秀者;
2、《推优汇总表》(电子版)于2月2日上午10:00以书院分团委为单位提交魏瑶处,团总支文件名格式:xx书院+团总支书记+xx名推优汇总表;
3、各团支部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做好团推优相关准备工作,按分配名额完成班级推优任务,被推优学生需按填写示例规范完成《推优记事卡》,详见附件。由于疫情,《推优记事卡》开学后三天内正反面打印空表手写,由各班团支书将纸质版推优记事卡交给辅导员审核,最终以书院为单位审核后交魏瑶老师处。
4、各团总支、各书院要严格审核材料:(1)“推优”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且本次线上团课培训考试合格;(2)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已年满18周岁;(3)团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必须在递交申请书时间之后;入团时间必须和团员证上一致。若有错误将取消推优名额。(4)附件4.5.6各书院自行留存备案。
5、团学组织推荐候选人,需回归团支部参加“推优”大会并进行民主评议,但不占班级推荐名额。
青年团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委员会
青年团太原理工大学宗复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doc
附件2.《推优汇总报表》.doc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记事卡》样表.doc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doc
附件5.《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6.《投票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