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
二、测评要求
1.各书院按照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书院实际,成立测评工作小组,书院主任担任组长,测评工作小组名单(模板见附件4)需报送至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各类科研成果、奖励有效日期截至2021年1月10日(含1月10日);
3.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书院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综测以专业为单位测评(试验班以班级为单位),综测表格(附件1)按专业整合,按照“专业班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表格以“附件1:某某书院-某某专业-辅导员姓名”命名,若同一专业涉及多名辅导员,请指定一名主要负责的辅导员并以其姓名来命名;
2.同一书院所有专业的附件1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某某书院-综测附件1“命名;
3.材料报送前书院内需进行自查,具体核查流程为:(1)辅导员自查,(2)专业负责老师核查本专业,(3)专业之间交叉互查,若同一专业仅涉及一名辅导员,则流程(1)和(2)则并为同一步,核查后需签订《某某书院综测核查记录表》(模板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书院于2021年2月10日14点前将本书院测评工作小组名单(附件4)、综合测评结果电子版(附件1)、《某某书院综测核查记录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3115949727@qq.com。
五、其他说明
请各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测评工作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测评者的资料,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各书院综合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动。
求实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1:某某书院-专业全称-辅导员姓名.xls
附件2:2020-2021第一学期综测加减分项目统计.pdf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4:某某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5:某某书院综测核查记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