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有关要求,我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学习”的“三位一体”育人理念,实施“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培养原则,建立了“教、学、管”联动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了书院制育人模式,有效地促进了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在2020-2021学年中,广大同学勤学上进,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励志成才,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细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求实学院2020-2021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意义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旨在带动全院学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范围: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和自然班级。
条件:按附件一《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细则》执行。
三、评选类别和名额
类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名额:“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名额为书院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书院为单位推荐,评选名额为书院班级总数的50%,书院、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每个组织推荐一名;“先进班集体”以书院为单位评选,评选名额为书院班级总数的20%。
四、日程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4月13日—4月14日,各书院进行广泛宣传。
2、评选推荐阶段:4月14日—4月16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模板见附件),并另附事迹材料和照片,各书院、各级学生组织安排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评议和推荐工作,并填写附件五《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3、审核公示阶段:4月17日—4月23日,学工办对各书院、各级学生组织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审定阶段:4月24日—4月27日,学院召开相关会议批准并形成表彰结果。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在学院的领导下,由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具体组织。
2、各书院负责领导、组织本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保证质量,严格按评选程序、条件进行,宁缺毋滥;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对因为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3、对有特殊贡献和典型事迹的集体或个人并建议学院表彰的,可递交专项报告,并附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予以表彰。
4、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和汇总表,各班级由书院汇总提交,各级学生组织由团委汇总提交,2021年4月16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3115949727@qq.com。
5、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对各书院、各学生组织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发现不合格的一律取消,不再安排补报。
六、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生活照,集体申报先进材料2000字左右,附活动照片;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准确;格式要求:题目宋体、三号、居中,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文章结尾落款为“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和申报日期;所有照片不要贴入文档,单独以“.jpg”格式放置。个人申报材料及照片以“申报荣誉类别-书院-辅导员姓名-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命名,集体申报材料及照片以“申报荣誉类别-书院-辅导员姓名-专业班级”命名,学生组织申报材料及照片以“申报荣誉类别-组织名称-辅导员姓名-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命名。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兼报。
3、涉及转专业的在原专业班级参加评选。
求实学院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附件一: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pdf
附件二:求实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三:求实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四:求实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五:书院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