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阅读数:

各班级: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教财〔2021〕5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1年度下达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939人,每人奖励5000元,各学院评选名额预分配详见附件1。宗复学院预分配名额4人。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无铺张浪费行为。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班团活动和各级各类志愿服务。

6.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宿舍卫生考核中无违规现象。

7.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位于年级专业范围内前50%或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8.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其他要求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要求全体评审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

2)《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一式两份)。

3)《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要求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5,一式1份)。

2.报送时间

请于10月20日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宗复学院,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3176827,506941605@qq.com。

四、工作要求

1.学院按照评审程序严格开展评审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留档备案。

2.学院是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主体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规则组织评选,不得放宽条件报送不合格者。若出现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不合格上报人员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院认真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宣讲,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保证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及工作时限,向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公示渠道,获奖后资金发放程序等。

4.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求实宗复学院资助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xls

附件2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参考样式).docx

附件3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