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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求实、宗复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阅读数:

各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讨论稿)》,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

二、评价要求

1.各书院按照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书院实际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书院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工作小组名单模板见附件4)需报送至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各类科研成果奖励有效日期截至2022116116);

3.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书院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评价以专业为单位评价(试验班以班级为单位),综合评价表格(附件1)按专业整合,按照“专业班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表格以“附件1:某某书院-某某专业-辅导员姓名”命名,若同一专业涉及多名辅导员,请指定一名主要负责的辅导员并以其姓名来命名

2.同一书院所有专业的附件1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某某书院-综合评价附件1“命名

3.材料报送前书院内需进行自查,具体核查流程为:(1)辅导员自查,(2)专业负责老师核查本专业,(3)专业之间交叉互查,若同一专业仅涉及一名辅导员,则流程(1)和(2)则并为同一步,核查后需签订《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模板见附件5)。

四、工作时间安排

2月21日-224日,各专业计算综合评价成绩(附件1);

2月25日-227日,书院内完成自查和互查;

2月28日-34日,学院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书院于202222714点前将本书院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名单附件4)、综合评价结果电子版附件1)、《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附件5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3115949727@qq.com

六、其他说明

请各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评价工作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测评者的资料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各书院综合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动


求实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某某书院-专业全称-辅导员姓名.xls

附件2:2021-2022第一学期综测加减分项目统计.pdf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4:某某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5: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xlsx

附件6:各项活动参与名单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