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讨论稿)》,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
二、评价要求
1.各书院按照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书院实际,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书院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工作小组名单(模板见附件4)需报送至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各类科研成果、奖励有效日期截至2022年1月16日(含1月16日);
3.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书院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评价以专业为单位评价(试验班以班级为单位),综合评价表格(附件1)按专业整合,按照“专业班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表格以“附件1:某某书院-某某专业-辅导员姓名”命名,若同一专业涉及多名辅导员,请指定一名主要负责的辅导员并以其姓名来命名;
2.同一书院所有专业的附件1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某某书院-综合评价附件1“命名;
3.材料报送前书院内需进行自查,具体核查流程为:(1)辅导员自查,(2)专业负责老师核查本专业,(3)专业之间交叉互查,若同一专业仅涉及一名辅导员,则流程(1)和(2)则并为同一步,核查后需签订《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模板见附件5)。
四、工作时间安排
2月21日-2月24日,各专业计算综合评价成绩(附件1);
2月25日-2月27日,书院内完成自查和互查;
2月28日-3月4日,学院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书院于2022年2月27日14点前将本书院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名单(附件4)、综合评价结果电子版(附件1)、《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附件5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3115949727@qq.com。
六、其他说明
请各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评价工作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测评者的资料,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各书院综合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动。
求实学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某某书院-专业全称-辅导员姓名.xls
附件2:2021-2022第一学期综测加减分项目统计.pdf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4:某某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docx
附件5:某某书院综合评价核查记录表.xlsx
附件6:各项活动参与名单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