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021]21号)的有关规定,2021级学生在第二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含20%)且GPA大于等于3.5可申请转专业。现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符合大类内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