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求实学院、宗复学院全体在籍在院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各书院按照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书院实际,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长担任组长),书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书院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工作小组名单需在班级、书院内公示;
2.各类加分项目有效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3.各项加减分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书院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4.请各书院提醒学生及时缴清在校期间欠缴费用,截至3月7日中午12点,否则影响评选。
5.评选过程要求公正、公平、公开,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评选结果请各书院第一时间进行公示后无异议再上报。
三、日程安排
1.1月2日-1月4日我院各类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评价和院内综测加分项目报送。
2.2月22日-2月29日校级组织及院外社团加分证明提交各类加分项目审核。
3.3月1日-3月7日班级评议填写附件5,辅导员审核,专业内公示,书院评议小组核查书院综测表格填写附件6。
4.3月11日-3月21日综测评价成绩系统导入,综测结果公示。
5.3月21日-3月26日完成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计算和系统生成工作。
6.3月26日-3月29日完成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工作。
7.在4月1日-4月15日完成荣誉称号证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附件:
1.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2.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3.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宗复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综测院内加分项目公示
5.书院-专业简称-辅导员-2023级综测
6.核查确认书
求实(宗复)学院
2024年2月22日